
><FONT size=3>
align=center><b><FONT color=#448cbb>——个人转让二手住房所得勿忘缴纳个人所得税</FONT></b></P>
align=right> <FONT color=#777777>2005-07-11本网讯</FONT></P>
align=left><FONT size=4>
> 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八项措施。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5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6月1日,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但有的群众对房地产涉及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全了解,对个人二手房交易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也比较关注。日前,记者专门就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情况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P>
> <b>记 者:</b>近来,特别是国家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社会上对房地产税收政策非常关注,请问,这一政策实施以来的效果如何?
> <b>记 者:</b>那么,目前房地产业主要涉及到哪些税种?
> <b>记 者:</b>你能否介绍一下这些税种中与个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主要政策规定?
> <b>记 者:</b>为什么有许多人误认为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项新政策?
> <b>记 者:</b>那么,税务部门如何发挥上述税收政策在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www.xqtax.com.cn/bbs/)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