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法 作者:最高法时间:2025-12-17摘要:2025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5〕226号)、《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25〕227号),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时间:2025-12-17 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5〕226号)、《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25〕227号),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第三次修正。上述两个文件已于2025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0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促推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修改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民事案件案由工作。2000年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自2001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7年后,2008年正式制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完善了民事案件案由体系。2020年12月,为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对案由的编排体系、确定标准、适用规则等问题作出说明,提出相关要求。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施行以来,在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种子法、反垄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矿产资源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仲裁法、海商法等法律先后制定或者修订。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型民事纠纷,难以恰当归入现有案由。为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需要对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及时予以补充和完善。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依法原则。本次修改严格对照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相关规定,确保所新增、修改的案由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据,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有关规定。 二是必要性原则。本次修改是以保持案由运行体系稳定为前提,对于必须增加、调整的案由作相应修改,并根据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需要完善部分具体案由,对案由编排体系不作大的调整。 三是实用性原则。案由体系是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实践以及司法统计的需要而编排的。本次修改更加注重案由的简洁明了、方便使用,秉持“如我在诉”的精神,首先立足方便当事人更好选择案由,同时兼顾人民法院进行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 三、主要内容 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1个,第二级案由54个,第三级案由473个,第四级案由391个,总计929个。此次通过具体案由的增加、删除、升级、降级等不同方式修改具体案由206个。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2个,第二级案由59个,第三级案由514个,第四级案由470个,总计1055个案由。具体而言,围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围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了竞争纠纷、商事纠纷相关案由;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结合海事审判实践需要,完善海事海商相关案由;围绕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 ...
来源:税务总局 作者:税务总局时间:2025-12-17摘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和底线。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领头雁”,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应坚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重。税务部门曝光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时间:2025-12-17 12月17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曝光近几年依法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交易平台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经查,2018年至2019年,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通过隐匿收入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297.29万元。该公司还在推广企业APP过程中通过个人账户为雇佣的推广人员发放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72.75万元。2024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8.9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对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行为处以罚款910.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辅导督促该公司雇佣的推广人员更正申报和补缴税费款及滞纳金。目前,该案件及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网络货运业务的方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8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11份,价税合计18.55亿元。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并依法将37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已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目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该案进行审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灵活用工平台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3年,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灵活用工服务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722份,价税合计9.51亿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6份,价税合计0.21亿元。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并依法将81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查处。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和底线。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领头雁”,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应坚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重。特别是须自觉增强税法意识,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依法依规履行代扣代缴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税务部门将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完善新业态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更好促进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相关报道——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被曝光!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是必由之路来源:中国税务报时间:2025-12-1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碧娟时间:2025-12-15摘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推动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离境退税服务优化升级,助力境外旅客“买买买”;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行,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动能……一系列举措聚焦关注关切、直击难点痛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汇聚多方合力将改革动能加速转化为发展效能。 今年以来,税收领域改革步履铿锵: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推动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离境退税服务优化升级,助力境外旅客“买买买”;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行,用税收杠杆撬动绿色动能……一系列举措聚焦关注关切、直击难点痛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汇聚多方合力将改革动能加速转化为发展效能。 反“内卷”:税收环境更公平 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份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今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纳税遵从度有了较大提高,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其中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 随着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不断推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环境日渐浓厚,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纠治“内卷式”无序竞争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规定》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所带来的信息壁垒,一些平台企业自身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空壳平台”和“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同时,《规定》实施后,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就开始减少,反映出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的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练奇峰说。 平台经济合规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规定》实施后,一些商户出于合规经营需要,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为其开具发票。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发生改变。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反内卷”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开始显现。同时,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以及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规定》实施以来,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之前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小哥”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消费:离境退税更便利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商务部、财政部、文旅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和服务,通过降低离境退税“起退点”、调高现金退税限额、放宽商店备案条件并简化备案流程、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等举措,持续优化购物体验,积极助力扩大入境消费。今年1月至11月,办理离境退税的境外旅客数量同比增长285%,退税商品销售额和退税额同比增长98.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时间:2025-12-16摘要:两部新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出台,将进一步让监管有据、发展有序。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总局还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12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第四季度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构建了更加科学完备的信用修复机制;发布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为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提供了精准标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于当日通过总局官网发布了《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和《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接下来,两部新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出台,将进一步让监管有据、发展有序。为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总局还将公布新修改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抓紧制定出台《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近期,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王秋苹介绍,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吸纳各方建议意见,抓紧推进制定出台。未来,将重点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送政策上门”,讲清楚、说明白。通过专题培训、简明解读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理解、自觉合规。二是“听企业心声”,畅渠道、解难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行业指导,做到精准预警、防微杜渐。三是“亮监管利剑”,零容忍、强震慑。坚决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研究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今年1月,总局发布两类免罚清单,明确8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予处罚。王秋苹表示,总局拟推出第二批免罚清单,新增3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罚情形。《清单》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设定了刚性门槛。“首违”,是指两年内,经营主体无同类违法记录;“轻微”,则必须同时满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等硬性条件。“不罚”不等于“不管”,坚决杜绝“宽松软”变成“纵容护”。对于触碰到例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于主观恶意的行为,绝不姑息;对于重复违法的行为,绝不放任。“免罚”绝不等于“免责”,整改必须落实,责任必须到位。通过“教育+监管”组合拳,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监督,真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企业跨省迁移登记,实现“一网通办”从10月1日起,总局正式启用了企业跨省迁移数据传输系统。新系统上线,企业跨省迁移迎来三大便利,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减”:减跑动,告别“折返跑”。通过系统上线,只需一键提交,全程网办。一次申请,档案自动流转,企业“轻松上路”。减材料,实现“一次提交”。“能简尽简”,材料从32项压减至8项,削减75%。一次提交、多方共享。减环节,做到“一步到位”。过去,曾经串联跑8个部门;如今,并联办理、一次办好。系统互联、数据互通,企业一次申请,业务同步联动,迁移流程“无缝衔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来源:央视网 作者:央视网时间:2025-12-16摘要:自2025年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本月18日,海南自贸港将迎来全岛封关运作,目前封关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意味着什么?又会给我们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封关后,哪些行业将迎来新的机遇?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12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的通告》,详情如下:一、自2025年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25〕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9号)等系列文件,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自正式启动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什么是全岛封关?海南自贸港的封关运作,其实就是三句话:“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一线口岸”指的是从境外进入海南省的口岸,“二线口岸”指的是从海南省进入内地其他省份的口岸。封关后,海南岛全岛将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在这个区域,享受自贸港特殊优惠政策的企业主体,从国外进口到海南的一部分货物,将实现“零关税”。而这些货物如果要从海南进入国内其他省份,就要通过“二线口岸”来进行监管查验。主要检查的货物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国外进到海南省内的“零关税”商品,这类商品将从封关前的1900项扩展到6600项,占全部进口商品的74%;第二类是享受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的货物;第三类就是在“一线”已经放宽了贸易管制的货物。这三类货物从“二线口岸”进到其他省份的时候,就要受到海关的监管了。封关之后货运车辆将如何在这里通关?需要在二线口岸进行监管的货车会先进行安检,之后未抽中查验的货车将直接放行,而被抽中查验的货车,会在红色的房子里进行扫描,然后再开箱查验。会给我们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海南自贸港封关之后,对于海南的经济发展来说,机会是全方位的,消费品零售业、旅游业、制造业和跨境电商都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对于需要大量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制造企业来说,海南自贸港的封关运作将带来更明显的成本优势。根据最新的统计,海南通过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内销的货物总值超过了百亿元,免征关税超过了8亿元,极大地降低了海南制造业的成本,提升了竞争力。预计在海南自贸港封关后,不论是扎根海南的“老字号”,还是投资海南的外地企业,都将享受到强大的政策支持。提到海南自贸港的封关,普通人最关心的可能是以后到海南还能像现在这样方便吗?这点大家可以放心,封关不是关起门来,封关后的海南,人员的往来是不受限制的,仍然可以像现在这样自由地往来于内地与海南之间。而且我们到海南的体验可能会更好, ...